四个全面
【本课主题】
建设法治中国需要社会共同努力
【主讲嘉宾】
查庆九,中央政法委员会宣传教育指导室主任。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研究员,全国青联常委。曾任法制日报理论评论部主任、副总编辑,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法制宣传司司长。长期从事行政法学、法治理念问题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发表多部专著和论文。查庆九同志参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工作。
【精彩论述】
我国有很长的封建人治历史和传统,法治的意识和社会土壤很薄弱。法治社会建设搞不好,法治国家的建设一定会步履蹒跚。因此,《决定》提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本身就是一大创新,同时也对如何建设法治社会提出了基本框架,作出了具体部署。《决定》从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四个方面勾勒了法治社会建设的路径。这四个方面归结到一点,就是要强化法律、法治在整个社会生活、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权威地位,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建设专门的法治工作队伍
法律的专业性很强,需要一支专门的法治工作队伍。《决定》提出了“法治专门队伍”的概念,主要指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也包括法律服务、法学教育等从业人员。
《决定》提出了建设法治专门队伍的三项措施:第一,健全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统一和提高法治专门队伍的准入门槛;第二,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培养法律职业人才的共同知识背景、话语体系和职业伦理;第三,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
运用党内法规从严管党治党
《决定》提出的一个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就是把党内法规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强调坚持运用党内法规从严管党治党。《决定》提出了两方面要求:一方面,党内法规要与国家法律衔接和协调,要符合党章,符合《宪法》和法律的原则和精神;第二,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强调党纪严于国法,体现了我们党运用党内法规从严管党治党的决心。因此,把运用党内法规从严管党治党写进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构成了推进法治建设、厉行法治的强有力政治、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