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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本课主题】

  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主讲嘉宾】

  李君如,浙江鄞县人。1972年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政史系,1981年经中国社会科学院招考进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工作,历任上海社会科学院院长助理、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主任、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常务理事、全国邓小平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理事,中国改革开放论坛副理事长。曾任上海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宣传部理论局副局长,中央党校副校长。

  著有毛泽东研究"三部曲"--《毛泽东与近代中国》、《毛泽东与当代中国》、《毛泽东与毛泽东后的当代中国》获第11届中国图书奖;《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获全国"五个一工程"1991年度优秀论文奖;与夏禹龙合著的《邓小平的管理思想和领导艺术》,获全国"五个一工程"1992年度优秀论文奖 。

  【观点摘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这就需要有先进的价值观念支撑。而要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只有从国家、社会、公民个人三个层面都形成与此相适应的价值观,才能获得成功。其次,这是现代化进程面临问题的要求。我们现在面临的是多层次多层面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地说过,这三个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括,“实际上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再次,这是由国家、社会、公民个人三者的关系决定的。恩格斯说过,国家是从社会中产生、自居于社会之上并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特殊力量,讲的就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从国家的起源上讲,在社会中各种利益矛盾特别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情况下,社会中占优势的阶级就建立起国家这样的上层建筑;从国家的存在状态看,它居于社会之上统治和管理着社会;从国家面临的风险看,它极有可能被权力所异化,走向反面。至于在社会中,又有一个社会与公民个人的关系。社会是由公民个人组成的,可以说是公民个人的总和;但公民个人又有不同的利益要求,社会只能尊重公民个人而不能包办公民个人的利益。这就发生了社会与公民个人的复杂关系。所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考虑这三个层面不同的特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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