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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丽娟(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教授、博导,《中国新疆地区宗教史》副主编)
盛世修史,述往开来。新疆地区宗教演变史,是中国边疆史、中华民族文明交融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蕴藏着边疆治乱兴衰、文明交融互鉴、民族凝心聚力的历史规律。《中国新疆地区宗教史》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和历史科学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根本指导,秉承大历史观,立足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宏大格局,系统梳理新疆地区各宗教传入、演变、并存交流的千年历程,还原新疆宗教演变的历史本貌,正本清源、纠偏祛妄,为新时代认识新疆历史、把握宗教演变规律,推进边疆治理提供了权威的史料支撑与学理依据。读懂《中国新疆地区宗教史》蕴含的历史“大道”,对于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读懂宗教传播的“演进之道”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一切意识形态的产生、发展与嬗变,都根植于特定的经济形态、社会结构和文明环境。新疆地处丝绸之路枢纽,历史上长期并存绿洲农耕、草原游牧、山地畜牧与跨域商贸等多种经济形态,加之多民族迁徙交融、多文明交汇碰撞,形成了类型多样的历史社会图景。独特地理条件、多样生产方式与开放人文环境,决定了新疆多种宗教并存、兼容互鉴的基本面貌,这是唯物史观观照下的客观历史定论。
纵观新疆宗教演进历程,大体经历了原始宗教;以佛教为主、多种宗教并存格局形成;佛教与伊斯兰教并立为主、多种宗教并存演变;以伊斯兰教为主、多种宗教并存发展四个阶段。中华文明突出的包容性,造就了外来宗教本土化、多种宗教互融共生的历史格局。在中华文明脉络之中,源于本土的原始宗教、萨满教长期传承;本土道教,及祆教、佛教、摩尼教、景教、伊斯兰教等外来宗教相继传入、此消彼长。各类宗教在中华文明的包容涵纳之下交流碰撞、迭代演化,积淀了丰富的共生文化印记。伊斯兰教传入前,新疆就已经形成了多宗教并存格局,萨满教、祆教、佛教、道教、景教、摩尼教长期流传。9世纪末至10世纪初,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后,主动吸纳当地萨满教、佛教等文化元素,结合新疆绿洲农耕与草原游牧的社会生活实现了本土化转型,并逐步融入新疆多宗教并存的整体格局。
历史清晰昭示:“一教或两教为主、多教并存”是新疆宗教格局的历史特点;交融共存始终是新疆宗教关系的主流;历史上信仰多种宗教是新疆各民族发展进程中的客观事实。从古至今,新疆既不存在信仰单一宗教的民族,也不存在宗教信仰一成不变的民族,更不存在一教独存的情况。新疆各宗教的传入、演进与融合,是人口迁徙、商贸往来、文明互鉴、社会发展的自然产物,始终处于我国大一统国家治理框架之下。厘清这一核心史实,才能从本源驳斥历史虚无主义的误导,斩断宗教极端思想赖以滋生的错误史观,推动真实历史深入人心,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读懂新疆宗教的“演进之道”,就是要把握新疆兼容并蓄、开放包容的文明底色,深刻认识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各民族血脉相连、中华文明赓续不绝的历史定论。
读懂边疆治理的“治疆之道”
边疆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边疆稳则国家稳,边疆安则天下安。自古至今,历代中央政权均将新疆治理纳入国家统一治理框架,维护大一统格局,秉持因俗而治、依规施治,坚守政主教从、王权至上的政教关系准则,在漫长的历史实践中积淀了宝贵的治疆智慧,形成了政主教从、依法管理宗教的历史传统。公元前60年,西汉设立西域都护府,“汉之号令班西域”,中央政权开启对新疆地区的有效管辖治理。自此,宗教管理被纳入边疆治理体系。汉代以降,宗教始终处于政治上的附属地位,在政主教从的基本原则下谋求生存与传播,宗教被赋予教化民众、辅助王权的角色。历代中央政权坚持因俗而治、兼容各教,以国家法度规范宗教活动、约束极端行为,维护多教交融共存的历史格局。辽宋夏金至元明时期,中华文化经过大交汇大发展,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持续壮大以及中华民族的大统合,为多种宗教交流互鉴创造了条件。西辽统治者虽然信仰佛教,但并未独尊一教,而是秉持儒家“和合”理念,实施包容政策,对各宗教一视同仁、不加歧视,促进了不同宗教之间的交流,为社会稳定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全面、辩证、整体地看待历史,要区分历史演进中的长期主流与短暂支流、全局大势与局部个案。在新疆地区宗教演变史上,曾经出现过宗教战争或教派冲突,但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这些战争或冲突是相对短暂的,从来没有改变过新疆地区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历史证明,包容互鉴、交融共生,才是新疆宗教演进的必然趋势。
千年治疆与宗教治理史,昭示着一条历史规律:国家一统,则边疆安定、宗教和顺;大一统格局松弛、治理衰微,则各类矛盾乱象滋生。中央政权强大、对新疆宗教实施有效管理的时期,往往是新疆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各宗教交融共存的时期。这一历史经验,为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提供了深厚历史镜鉴。新中国成立后,立足我国国情与宗教实际,全面贯彻实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以宪法法律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基本原则,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从制度层面维护多宗教并存格局,实现了对古代治边智慧的创造性转化,是对新时代边疆治理现实需要的回应。读懂边疆治理的“治疆之道”,核心就是把握国大于教、国法高于教规的根本原则。历史启示我们,国家主权不容分割,法律权威不容僭越,一切宗教活动必须在法治轨道开展,这是贯穿千年治边历程的历史公理。
读懂交融互鉴的“文明之道”
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中华文明历经五千余年绵延发展,统一性与包容性是其最鲜明的突出特性,兼容并蓄、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守正创新是其生生不息的内在基因。这一特质深刻镌刻在了新疆千年文明演进与多种宗教并存历史格局之中。各种宗教相继传入新疆,在中华文明的长期浸润滋养下调适演化、兼容共生,并在交流碰撞中互鉴融合,积淀了丰富的文化遗存。
道教在新疆传播过程中,积极借鉴吸收佛教文化元素,吐鲁番出土的随葬衣物疏中,道教术语与佛教用语同存共见、交互夹杂,充分印证了两教文化的深度交融。摩尼教传入新疆后,与佛教相互吸收、交融共存,教义教规、造像壁画艺术中多吸收佛教元素,高昌故城摩尼教寺院遗址中发现的女神像,造型风格与龟兹佛教壁画中的天女、菩萨形象高度契合。景教在传播过程中,主动吸纳佛教文化符号,阿力麻里故城出土的景教石刻上的莲花纹饰,彰显了鲜明的本土化特征。莎车、叶城、喀什、哈密、伊犁等地现存的古老清真寺中,至今仍可见佛龛、莲花图案、莲花宝座等佛教遗存。这些跨越千年的物证,生动见证新疆各宗教交融共存、兼容互鉴的历史图景。
立足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方能把握新疆宗教和谐共生的文明逻辑。长期以来,境外错误叙事刻意放大外来文化影响、消解中华文明的主体性,片面渲染文明对立、宗教冲突、文化割裂,歪曲新疆地区文化发展的主流脉络。读懂新疆地区宗教史的文明之道,就是认清:新疆地区的历史文化,都是中华文明的有机组成;这片土地上积淀形成的各类文化成果,都是中华文化沃土滋养的结晶。千百年间,各类宗教在新疆传播延续的过程,就是不断契合中华礼制、吸纳中华人文精神、融入中华文明体系的过程。唯有牢牢守住中华文化主体性,锚定文明根脉,才能更好引导新疆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汇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和合共生的文明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