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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毅(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数字经济与虚拟商务系副主任)
发展数字经济是我国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面对创新涌现、迭代迅速的发展态势,我国积极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审时度势调整发展政策。系统梳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脉络,融合是一以贯之的导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提出“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深刻理解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准确把握数字经济发展阶段、系统总结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从“数实融合”到“实数融合”,既符合“技术-经济”范式下数字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规律,也为我国处理好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关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在动态演进中不断融合
数字经济是虚拟经济还是实体经济?要回答好这个问题,需要深入理解数字经济的基本内涵及其发展规律。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数字经济并非虚拟经济。与传统以“物理”为基础的经济活动相比,数据经济具有“虚拟”的技术特征,但此“虚拟”非彼“虚拟”,虚拟经济可以近似地认为是金融业,与数字经济并无直接关系。
在2016年的G20杭州峰会,我国首次给出了数字经济的官方定义,提出“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2021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进一步明确了数字经济分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部分,并提出数字产业化的部分是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值得注意的是,数字经济在不同发展阶段存在不同的主导产业,因而其内涵会随着产业周期发生变化。例如,自2016年算起,经过五年的发展与探索,在2021年末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将数字经济的定义修订为“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显然,后者面向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对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关键要素、发展动力和发展目标都做出了针对性调整,为数字经济赋予了新的内涵。如果进一步回顾数字经济的发展历史,演化的特征则更为显著:上世纪八十年代数字经济的内涵是“信息经济”,代表性产业是电信、电脑和软件硬件等;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数字经济的内涵是“网络经济”,代表性产业包括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和社交网络等。不论是“信息经济”还是“网络经济”,基于今天的认知体系,都可称之为“数字产业化”。随着数字技术扩散的深化,越来越多的传统产业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产业数字化”逐渐成为数字经济的主导业态,智能制造、智慧农业、产业互联网等新兴业态蓬勃发展。
不可否认,数字经济确实具有高度依赖虚拟网络技术和网络空间的产业特性。但随着数字技术从互联网行业逐步延伸到千行百业,数字经济的“物理属性”日益显著,越来越接近实体经济。比如,2016年美国经济分析局(BEA)在针对数字经济统计核算时,就提出了“不完全数字产品”(Partially Digital Product)的概念,认为这类产品既具有数字化的成分,也具有实体产品的属性,比较典型的就是智能汽车。因此,以立足当下、面向未来的视角来看,如果对数字经济仍然抱有“虚实之见”,则无异于刻舟求剑。
据统计,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为127555亿元,占GDP的比重为9.9%,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增加值为43135亿元,所占比重为33.8%。粗略算来,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中,“制造”这一典型的实体经济占比约在三分之一,即占GDP的3.3%。按照中国信通院发布的数据,2023年包含产业数字化在内的宽口径数字经济占GDP比重为42.8%。我们将这个数据拆开来看,产业数字化是与实体经济密切相关的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这一部分占GDP比重在32.9%;在数字产业化的部分中,与制造业直接相关的部分占GDP比重为3.3%;两部分相加,粗略估计数字经济中与实体经济相关的部分占GDP比重为36.2%,占数字经济比重为84.6%。可以看到,无论是从理论的分析还是现实的统计,数字经济都已经与实体经济深度交融。
实数融合焕新未来经济图景
著名经济学家布莱恩·亚瑟对于数字革命曾有一段形象而深刻的比喻。他认为,“工业革命为经济打造了一套肌肉系统,而数字革命则为经济打造了一套神经系统”。按照这一观点,如果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分割、对立,则无异于将人的“肌肉骨骼”与“神经系统”分离,这不仅是对数字经济内涵的误解,更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工业革命构建的实体经济与数字革命催生的数字经济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一方面,数字技术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拓展新空间、提供新生产要素。数字技术的应用为经济活动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构建了与物理世界、心理世界和客观知识世界孪生的数字世界,以及物理世界、心理世界、客观知识世界与数字世界共生形成的三个融合空间。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等活动被记录编码形成的数据,逐步脱离技术载体成为独立的生产要素,通过提升资源使用效率,释放存量价值,并依托算法机制拓展增量空间,催生新业态,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能。
另一方面,实体经济为数字技术提供更多应用场景,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从“数实融合”向“实数融合”的转变,是我国基于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进程下对未来数字经济发展以及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关系的趋势性判断。随着我国网民规模已超过11亿,以消费互联网为代表的平台经济亟需与实体经济进一步融合,以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人工智能、大模型、云计算等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也需要与应用场景深度融合以实现产业化应用。此外,传统产业的智转数改在实现自身业务转型升级的同时,也为数字经济、国民经济增长带来新动能。实数融合将有效破解生产效率低下、资源配置低效等结构性难题,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数字技术将由服务消费环节向生产经营环节扩散,拓展数字技术的应用边界,推动技术应用规模化、系统化,增强其对实体产业的支撑能力,形成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创新引领实数融合行稳致远
实数融合的本质,是实体经济蕴含的海量高价值场景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创新过程。推进实数融合走深走实,需要坚持认知体系、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等多维度协同创新。
一是要转变观念,超越数字经济的“虚实之见”,准确把握数字经济的核心内涵和发展趋势。实数融合不仅是数字技术驱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更是经济发展的“认知革命”。要摈弃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二元对立的偏见,立足产业周期和产业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发展特征,以科学的认知引领健康的发展。
二是要完善政策体系,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创新、让企业敢闯敢干敢于长期投入的创新环境。打造适应实数融合创新特点,科学规范、协调稳定的政策体系,保持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加强政策一致性评估,形成同向发力的政策体系,营造创新友好型的政策环境。针对实数融合中的创新实践给予足够的金融与财政支持,进一步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创新支撑功能,出台切实举措支持实数融合。为中小企业实数融合提供技术、人才等多方面的公共服务,降低中小企业实数融合的风险,以更大力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三是要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激发多元创新主体活力。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联合攻关,提升协同创新能力。积极发挥平台企业的市场规模、海量数据和场景应用优势,进一步完善企业为核心、开放协同的创新体系建设。坚持以场景为牵引、以融合为导向,加快关键共性技术平台研发,推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边缘计算、区块链等多项技术在典型场景中集成应用,以实际问题牵引带动产学研联动发力,实现创新要素流动共享整合,构筑科技创新良好生态。
四是要深入推进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夯实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数字化基础。把握数字化转型规律,立足自身场景、发挥资源优势,寻找有助于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业务流程创新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建立与企业发展阶段和数字化水平相适应的数字化转型目标;结合业务变革推进组织变革,建立与数字化运营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实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与业务创新协同;加强数字化人才储备,积极引进培养具备数字技术、业务理解和组织管理能力复合能力的人才,引领组织面向AI驱动的岗位变革实现技能变革,为实数融合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专项资助课题“数据资源统计监测与市场价值评估的理论与方法研究”(项目编号:7244202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