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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丽岩(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系统部署,强调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基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统一”,是引导要素资源合理有序高效配置、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大市场”。要全面准确理解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涵特征和任务要求,确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
充分认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要求
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重要部署。
提升战略思维和系统思维,必须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统一大市场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我国经济纵深广阔、拥有超大规模市场,这是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优势与关键支撑。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外部环境复杂多变,亟待以自身最大确定性应对外部不确定性,把超大规模市场潜能转化为有效需求,增强高标准市场体系的立规建制能力,不断提升国内市场的对外影响与吸引力,进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在这个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执行协同性,统筹考虑区域、城乡、行业差异,优化调整好央地之间、地方之间、政企之间的关系,推动解决财税体制、统计核算、政绩考核等深层次矛盾,健全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长效体制机制。
提升创新思维,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塑造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标志,是衡量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要指标,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要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引导和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向“新”而行、向“绿”转型、向“高”攀登,关键是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发挥超大规模市场具有丰富应用场景和放大创新收益的优势,完善促进自主创新成果市场化应用的体制机制,加快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显著增加优质产品与服务,推动实现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均衡,从而塑造更具品牌、标准、质量竞争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提升辩证思维,处理好内外部市场的联动关系,增强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并非要把所有外需都转化为内需,而是要更好满足自身与世界需求,在巩固提升国内大循环内需主动力基础的同时,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让全球能够共享中国市场统一性提升和发展壮大的红利,从而更好体现大国责任与担当。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不只是畅通人流、物流和要素流,更重要的是促进国内国际市场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相通相融。通过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加快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转向制度型开放,以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吸引和汇聚全球优质要素资源,更为主动地融入全球经贸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通过立规建制提升自身影响力。
把握量变质变规律,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充分释放市场潜能、激发发展动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举措。
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涉及市场规模、结构、质量、影响力等多个方面,包括商品、服务、要素资源和制度规则等多个维度。持续提升全国市场的统一性、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是建设规模和范围更大、层次更丰富、结构更优化、质量效益更高、制度规则统一完备、安全保障能力和全球竞争力更强的强大市场。由此可见,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既要以市场规模和范围拓展、增速扩大的“量变”为前提和基础,又要以提升市场发展质量、运行效率和治理能力的“质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对于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的转变而言,关键是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真正的市场统一、市场强大是内生性的,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完善规则、破除壁垒,彻底解决体制机制层面的结构性难题与矛盾,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动力,由内而外地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政府的“有为”更多体现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硬短板”以及市场制度“软短板”方面,通过强化政策稳定性与可预期,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彻底破除妨碍要素资源自由流动的各类壁垒,从而畅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的国民经济循环。
确保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相关举措落地见效
现阶段,国内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质效也在持续提升。未来持续巩固和提升全国市场统一性、促进市场由大到强转变、持续释放内需潜能,是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经济安全的战略选择和必由之路。
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和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要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统一审查标准和细化审查细则,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准入准营环节的显性或隐性市场壁垒。要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健全公平竞争治理体系,提升公平竞争治理能力,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个别地区出于本位利益的考虑而放大了企业跨区经营的交易成本,尤其是不当招商引资行为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为此,要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推动各地招商引资从比拼优惠政策向比拼营商环境转变,防止恶性竞争。同时,持续整治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确保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实现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完善统一监管规则,健全新经济新业态监管制度,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执法,一体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顺应高质量发展趋势,健全国家标准体系,更好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
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设统一高效的要素市场体系。我国要素市场建设取得了一系列进展,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业态新领域对要素市场制度建设提出新要求,亟待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相适应的全国统一要素资源市场,持续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以及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为了将各类生产要素全面融入经济价值创造过程,实现要素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一方面要扩大增量优质供给,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促进生产要素尤其是新型生产要素加快向新质生产力形成的领域汇聚,另一方面要盘活存量供给,推动其从低质低效领域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要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基础制度,强化各类要素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功能。
完善流通体制,打好“软硬”组合拳。当前流通环节存在堵点制约经济循环效率,尤其是流通布局尚待优化,物流标准化水平尚待提升,为此要着力完善流通体制,促进市场基础设施高标准联通,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支持。要加快发展物联网,推动流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提升治理水平,从而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推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持续下降。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能源市场体系建设,尤其是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依法依规放宽准入门槛,推进能源行业相关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稳妥推进不同行业网运分开,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
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通过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充分释放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有力支撑统一大市场构建。一方面,完善促进投资体制机制,增强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同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破除阻碍民间投资的不当干预和壁垒,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投资有效性体现在兼顾眼前和长远、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发行并使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手段,支撑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升粮食和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的项目投资,同时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效果释放。另一方面,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持续畅通稳就业、促收入、扩消费之间的促进机制,改善消费环境,解除消费后顾之忧。因地制宜优化调整住宅和汽车领域的限制性措施,减少不当干预。围绕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民生保障领域,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推动发布新品、开设首店等首发经济发展,激活消费新动能,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性品质化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