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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内需、人类命运共同体、短视频治理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张凤莲: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
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张凤莲指出,新征程上,我们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为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一方面,注重挖掘研究。重点研究中华法系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增强文化价值与历史价值的认同感;重点整理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认真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的成败得失,重新定位传统中国法的世界意义。另一方面,坚持守正创新。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法治体系建设,把执法如山、崇尚和谐、敦诚守信等传统法律价值观念融入司法实践中;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倡导传承优良家教家风;加强对我国法律文化历史遗迹的保护,弘扬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强化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同时,推动交流互鉴。以外国人看得懂、喜欢看,并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将更多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到世界各国;注重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法治文化作用,建立和完善相关纠纷解决机制,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
摘编自《光明日报》
【关利欣: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实现消费与投资良性循环】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流通与消费研究所研究员关利欣认为,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有效解决消费和投资之间出现的错位,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一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有效解决国内大循环存在的堵点。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内市场,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壁垒,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畅通国内市场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二是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加快发展新技术,加强融合创新,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更多新场景的普及应用。三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完善促进和保障对外投资体制机制,健全对外投资管理服务体系,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
摘编自《经济日报》
【谭旭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化心理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谭旭运指出,世界各国和各民族存在的文化心理的差异性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面临的基本挑战。尽管面临诸多挑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认同依然具有深厚的文化心理基础。在全球化进程中,文化多样性的深入发展使得全球各国命运更加紧密地相连,各国相互间的影响也变得更为深刻。各国不断寻求多元文明互鉴的新局面,使得多元文化和聚合文化认同不断增强。鉴于国内民众、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华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民众、世界其他国家民众在文化心理相似性方面的“差序格局”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认同的影响,需要充分了解这些群体的社会文化心理特征的差异性,进而描绘人们认知、认同、接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基本情况。为此,可以依托民间企业和社会组织平台开展人文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华侨华人群体在多元文化交流中的重要作用,使这一理念在全球范围内更加深入人心。此外,为了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认同,还需要将其融入民众生活中,使其具象化。树立各国各民族共享的文化符号,实现政治凝聚和心灵认同,把握共情意识,以情感共鸣放大不同文化间的共性;大型体育赛事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方式,通过体育运动所蕴含的契约精神、公平理念、团结意识、包容格局,促进全世界的相互理解与认同;通过跨国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教育等方式,与世界分享技能技术,促进中低收入国家经济发展,提升民众生活质量。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报》
【王维:对症下药破解短视频“摆拍”治理难题】
王维表示,近年来,短视频凭借快节奏、碎片化、短小精悍等优势,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信息载体。但从近年相关案例来看,一些博主为了“博眼球”“赚流量”,不惜弄虚作假、捏造事实,利用虚假人设、场景、情节、道具进行“摆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此类情况之所以较为多发,治理难点主要体现在违法成本低、平台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公众监督力量发挥不足等方面。为此,一是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整合现有的法律法规,确保其系统性、针对性、时效性,并及时出台配套的细则、司法解释等,对虚假内容的定义进行清晰界定,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提高法律的适用性和操作性,既有效管控负面内容,也对短视频这个新生行业给予一定的包容心和发展空间;鼓励行业协会履行协同监管职能,探索建立和完善覆盖创作、发布、传播、监管等全过程的短视频行业标准。二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要求创作者通过剧情演绎方式创作、发布虚构内容时,需在显著位置标注作品系演绎,避免作品被误解;完善平台审核机制、强化技术支撑,开发并利用AI和机器学习工具来自动识别和标记可能的造假视频,对违规内容及相关用户及时封禁,并建立完善样本库,助力对短视频涉嫌违法犯罪的精准识别、实时监测、动态溯源、分析评估和预测预警;健全专职审核队伍建设,提升专职审核人员综合分析研判的专业水平,对可能存在虚假演绎短视频的内容认真审核、准确识别,对打法律“擦边球”的短视频内容及时预警提示。三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构建便捷高效的举报机制,确保用户能够快速、方便地举报虚假信息;通过公益渠道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公众法律素养,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帮助网民提升对短视频的辨别力,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摘编自《学习时报》
(光明网记者 赵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