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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观平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要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安全转型,妥善防范化解绿色转型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挑战,切实保障粮食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必由之路。同时要看到,这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不可能一蹴而就,会遇到各种风险挑战。拿能源保障来说,新能源“靠天吃饭”、不易储存,实现能源过渡和替代仍需较长时间。在此期间,如果传统能源保障不充分,新能源接续能力不足,就可能产生局部时段、部分区域能源保供风险。可见,安全转型意义重大。
守好全面绿色转型安全底线,并非易事。我国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环境约束偏紧的国情没有改变,全球新能源产业链竞争日益加剧。应对内外部风险挑战,必须统筹兼顾,先立后破,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更多考虑安全因素,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减排不是减生产力,发展须与减排并重。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化石能源仍将是我国国计民生的重要支撑。这意味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并非传统能源简单退出,而是要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以经济成本最优的方式,实现新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这就需要不断提高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增强能源兜底保障;规划建设既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又促进可再生能源快速增长和大规模应用的新型能源体系,优化能源结构。
从长远看,发展和减排目标具有内在一致性,但在短期内,激进减排必然导致发展放缓。平衡好当前与长远,就要把握好降碳的节奏和力度,循序渐进、持续发力,不可急于求成。立足当下,各地区各行业应结合实际设置目标,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着眼长远,也要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产业结构转型促进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
推进全面绿色转型,既要形成全国“一盘棋”,也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应根据各地区战略定位、发展水平、资源禀赋、产业结构、控排潜力等因素,科学设定绿色转型的时间表、施工图。对一些受降碳影响较为直接的传统化石能源丰富地区,可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社会安全有序运行。
此外,还应善用“两只手”发力,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充分发挥我国制度优势、市场活力,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