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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晓晶(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对科技创新而言,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应对创新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何跨越“死亡之谷”;而对金融体系而言,其最基本也最重要的功能是识别风险、进行风险定价与风险配置。科技创新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需要金融制度来帮助化解。因此,风险和不确定性,使得金融与科技创新产生了天然的联系,也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提供了完美的理由。
那么,什么样的金融体系才能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呢?一个金融体系,其在识别风险、进行风险定价与风险配置方面具有优势,那么,其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也必将占优。就中国而言,金融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面临一些“软肋”。风险识别能力不足、风险定价与风险配置方面的功能障碍,恰恰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阿喀琉斯之踵”,这也成为金融对科技创新支持不足的根本原因。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要回到基本常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把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要金融,或者让金融处在完全附属的地位。40多年改革的伟大成就之一,即是把计划经济时代金融只是作为出纳的角色解放出来,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储蓄—投资转化以及经济赶超发展中的能动作用。金融的相对独立恰恰是金融能够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前提,它在动员资源、促进经济赶超方面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所以,要摒弃金融只是实体经济附庸或镜像的“传统”思维,全面准确理解经济金融共生共荣的辩证关系。
发展金融并不必然导致产业空心化,美国先进的科技与其发达的金融体系密切相关;没有现代化的金融体系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无法实现的。要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破除隐性担保、兜底幻觉和所有制歧视,完善金融在风险定价和风险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是金融支持科创的制度保障。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还要把握科技创新规律,理解“过犹不及”。在科技创新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资金不够或者投机等现象,“过犹不及”的产生是科技自身的规律。要特别强调科技创新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基本规律。经验表明,新技术的采用对生产率增长的影响存在期初低估、期末高估的现象,大体呈“J曲线”模式。
与传统工业企业不同,高科技行业通常具有研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研发风险高的特点,对具有“沉没性”“长期性”和“不确定性”的无形资产高度依赖。无形资产(如发明或软件)既可作为资本投入,参与生产,又是其他资产的产出品。因为无形资产往往难以衡量,与真实值相比,其会使得前期实际测量的产出较低、后期实际测量的投入较高,进而表现为前期生产率低估、后期生产率高估。
科技创新转化成生产力的“J曲线”效应,使得金融支持科创往往呈现“过犹不及”现象:在期初低估阶段是资金供给“不及”,出现研发投入不足;而在期末高估阶段则是资金供给“过剩”,产生泡沫。认识到了这一规律,在金融支持科创的机制安排上,就要着力平衡前期的投资不足与后期的投资过度,服务好科技创新的“全生命周期”。比如,前期政府应该介入,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后期要适度监管,不能出现过量的投资潮涌、“一窝蜂”式的投资热潮。所以,我们要认清楚科技发展自身的规律。
金融支持科创,还要有一定的容错机制。微观层面要允许投资失败,我国的企业特别是国企,容错机制相对较弱,民企稍好一些。关键在于宏观层面,要容忍波动与泡沫。创新,尤其是技术创新,会带来投资潮涌或投资泡沫,而守住风险底线,并不意味着要把“金融风险零容忍”作为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经济、金融的波动实际上是金融发挥功能的重要实现形式,金融—产业—科技的良性循环也并不是随时都能实现的。事实上,循环中间出现阻滞、出现泡沫反而是常态。
金融功能的发挥正是在波动中实现的,正如价格机制的作用也是价格围绕价值波动来实现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容忍失败,社会、企业的宽容度都需要提高,监管包容性也要提高。
最后,非常重要的是,在金融支持科创的时候,我们往往更为关注科创是否具有足够多的金融支持,而较少关注过度的金融力量会否改变科创方向。
总的来看,目前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主要存在两个问题:第一,金融体系的“软肋”在于风险识别、风险定价与风险配置,这是中国金融的“阿喀琉斯之踵”;第二,在认知和理念上,我们缺乏现代金融思维,导致对科创企业的评价是不适当的。
解决方案主要包含六个方面:第一,要进行一场思想启蒙,运用现代金融思维,从未来看现在,这样才能支持科技创新。第二,要把风险定价和风险配置主要交给市场,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消除隐性担保、政府兜底等各种“幻觉”。第三,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金融对实体经济亦步亦趋并不一定是最好的,金融应该相对独立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第四,把握科技创新规律。如果我们不知道它的规律,就无法知道怎么用金融来支持它。第五,建立容错机制和包容监管。第六,加强国际合作,完善全球科技治理,增进全人类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