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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成茂(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
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发布,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的重要标志,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而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政策法规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取得明显成效,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基础体制更加牢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体制得到形成巩固。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美丽中国”成为中华民族追求的新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继出台,提出了包括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等在内的八项制度。
新发展阶段,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就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美丽中国进行战略部署。2016年以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方案》等制度性文件先后出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基础制度不断健全。2019年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推动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促进国土空间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4个方面,提出了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努力方向和重点任务。党的二十大对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做了顶层设计,要求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等等。
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建立起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辅相成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法律体系格局,如制定、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等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党内法规,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基础制度支撑。
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治理体系更加完备。党的十八大以来,相继出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等改革文件,在这一系列改革文件的指导下,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不断健全。
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打通了生态文明建设障碍,进一步规范部委生态文明建设职能。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对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组建国家公园管理专门机构,制定并完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对实施林长制、河长制、湖长制进行专门部署,破解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难题。
三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机制更加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初步构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生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我国构建起了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明确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路线图。有关部门出台能源、工业、建筑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财政支持、统计核算、生态碳汇等支撑保障方案。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基本形成,提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部署。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等,指导推进转变城乡建设方式,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成为各地探索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根本遵循。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制定《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的依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强化金融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为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产业迈向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参照。推动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的机制不断完善。相关部门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等文件,加快绿色消费市场培育,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因此,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要重点做好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改革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基础制度。在空间规划、产业结构、能源体系、交通运输、城乡建设、资源节约、消费模式等方面绿色低碳转型做出基础性制度安排,制定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如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和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专项法律。
二是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制定完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绿色转型财税政策,丰富绿色转型金融工具,优化绿色转型投资机制,完善绿色转型价格政策,健全绿色转型市场化机制,构建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将制定完善全面绿色转型的政策体系列入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是优化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运行机制。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加强绿色低碳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