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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芸(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刘晓雪(北京工商大学);符莉(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农技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综合效益提高的重要推动力。而近年来,农技服务发展中出现的一些典型问题,为下一步推动农技服务水平提升带来挑战与思考,比如兜售假劣农资“忽悠团”,经常导致部分农民群众遭受严重经济损失。农资“忽悠团”频繁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民农技服务需求难以满足,公益性农技服务碎片化,农民“一对一”技术服务成本高,服务价值难以衡量,市场化技术服务无法自主运营。农户技术服务供给不足,已经成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障碍,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进程中必须着力解决。
基层农技服务供给不足带来一系列问题
基层农资供给市场为小农户提供无偿技术服务,导致物质投入和生产成本不断上升。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放开,全国各地开展税费改革、基层专业性事务部门精简,公益性服务体系的基层部门人手少,日常工作主要履行疫病防控、农村统计等行政职能。市场化主体占据了基层农资供给市场,通过“多层分销”模式,以“多卖货”为目标为小农户提供无偿技术服务,导致物质投入成本不断上升。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目标实现,但成本依旧持续攀升,2022年农业生产的化肥和农药成本分别是2015年的148.9%和145.8%。
依托项目开展的农技服务碎片化、协调性差,缺少配套的投入品服务。在基层常规农技服务供给不足的情况下,一些公益性农技服务缺少相配套的投入品服务,没有针对小农户当前生产模式进行技术改造。由于技术内容依据农业政策或项目目标设定,采用项目考核制,项目更倾向于面向新型经营主体、生产大户和愿意配合其考核工作的农户开展示范和培训服务。
农户技术服务供给不足,造成技术进步创新链“断链”。一方面农户技术服务供给不足,造成小农户技术到位率低,生产一线的实用性需求无法传导至技术供给方,农资需求零散、无计划,农资供需双方都无法对价格波动作出适应性调整。另一方面,种子、化肥和农药等农资供应链上游企业与农技服务体系融合不到位,基础研究与试验评价、环境模拟、实用技术集成等应用开发衔接不畅,科研成果收益的分享与反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全过程、数字化农技服务的创新实践不断涌现
农资价格上涨、农资店赊销、农户赊购的市场境况,倒逼农资经销商转型为农技服务商。与此同时,全过程、数字化农技服务创新实践涌现,为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农地细碎化、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不利条件下的农技服务创新提供了新思路。
瞄准产量或产值的全过程技术服务,小农户获得增值收益,服务商实现自负盈亏。技术服务商在试种试验和农户生产成本调研后,形成该作物全生育期技术方案及服务产品,再与农户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投入品方案和成本、技术咨询和生产托管等)、服务目标(产量或与产值相关的商品率)、履约条件(服务方式、集体购买商业保险等)及违约条款。服务费用分为预付费和后付费两种方式,预付费包括投入品成本和技术服务费用,后付费仅包括技术服务费用。农户能够获得产量(产值)保障。技术服务商盈利包括规模化农资采购获利、农产品批量收购获利以及技术服务获利。
数字技术支撑,实现生产数据记录、信息连通、技术细节落实与监督、服务评价等管理和服务功能。技术服务商利用线上服务平台与线下多层级服务,解决了服务对象分布广、数量大、需求多样的难题。数字技术的支撑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线上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提供功能使技术服务规范化、程序化,辅助线下开展技术细节落实与监督,大幅降低了“一对一”服务成本,并确保技术到位。其次,农户从服务商购买的农资品名和成分信息公开,不仅可以比价,还可以形成生产过程数据,用于产品质量追溯和技术问题分析。线上平台可实现作业托管委托、服务评价、技术提问、下达或领取工作任务、绩效管理等管理和服务等多重功能,农户、村镇服务人员以及总部管理人以不同身份登录平台,可完成不同任务目标的闭环式处理。
保姆式服务,“一对一”作物全生育期的多环节技术咨询和作业托管服务。保姆式农技服务帮助小农户既有线上无形的“外脑”支持,还有身边的“田保姆”帮忙。数据要素在生产场景中下沉,节约了田间监控设备的购置成本,解决了技术细节落实难和劳动监督成本高的问题。由以往的单项或关键技术推广变为多环节、全生育期技术咨询和作业服务,小农户更易理解技术要点和技术目标,服务合同保障了最终产量和收益。这种保姆式服务弱化了农民受教育程度、认知水平和劳动能力等对新技术采纳的影响,提升了技术扩散效率。
关于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建议
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下,应大力倡导数字技术支撑的全生育期农技服务,发挥农技服务在科技创新链中应用开发、集成、示范推广和需求反馈的作用,提高小农户技术到位率,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技术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推广市场化农技服务创新经验,鼓励市场主体为小农户提供产出约定下的全生育期技术服务。通过全国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推介,推广全过程、数字化农技服务的创新经验。利用各级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对提供产出约定下的全生育期技术服务的市场主体实施奖补。公共部门职能应从技术推广服务供给,向制定技术服务标准和实施行业监管转变,营造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平竞争的农技服务市场环境,推动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鼓励企业牵头承接科研院所技术开发和推广服务,开展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建设试点示范。鼓励企业牵头组织各类产学研联合体研发和承接转化先进、适用、绿色技术开发和推广服务,引导企业根据自身特点与农户和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提高企业吸收科研成果能力和跨学科知识整合能力。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引导各部门共同参与,支持各类技术服务主体参与农业重大技术熟化、全生育期技术集成和生产模式改进。
落实农资销售台账记录制度,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落实落细对各类农资经销商、社会化服务主体以及线上销售农资的实名制销售电子记录,切实推动建立全链条、全领域、全覆盖的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应要求社会化服务主体向服务农户公开农资品名和厂家信息。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应常抓不懈,深化行刑衔接,不断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合督办等制度,推动形成部门联动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