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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忠杰(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学术顾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之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刻领会和把握这一重大原则,抓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确保在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的成效。
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和重要成果
制度是由宪法、法律、党章、党规以及其他方式规定的具有强制性、稳定性的规范体系,是在不同范围不同层面要求人们遵循的行为准则、运作程序、办事规程等。重视和加强制度建设,是我们党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认识和结论。1980年,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各方面的制度日益健全、不断完善,治国理政的制度化水平明显提高。
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把制度作为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系统总结我国制度建设的重要经验,把改革开放以来制度探索创新的成果纳入系统化、整体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
我们党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各方面制度,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文化领域制度建设,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了坚实基础。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动态过程,必然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已有制度需要不断健全,新领域新实践需要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因此,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继续完善和发展各方面制度机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定》鲜明地突出体制机制改革,从制度着眼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决定》共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都是涉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内容,其中有的是对过去改革举措的完善和提升,有的是根据实践需要和试点探索新提出的改革举措。《决定》提出“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这三种不同类型的制度,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制度建设的重点。对这三类制度,必须精准认识和把握。
筑牢根本制度。根本制度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内容和根本特征,起着奠基础、定方向、管全局的作用。比如,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根本领导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最大优势,是其他方面优势得以存在和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新时代以来,我们党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为巩固全体人民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团结奋斗强大精神力量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根本制度是不可动摇、不可改变的,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筑牢其根基,使之更为稳固。《决定》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专门部署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等,都体现了筑牢根本制度的重要要求。
完善基本制度。基本制度体现了根本制度的内在规定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基础,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探索创立的治国理政的主要制度。在经济方面,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概括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决定》提出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并提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重要举措,体现了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在政治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决定》提出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等,体现了对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完善。我国基本制度集中体现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势,要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使制度优势更鲜明更显著展现出来。
创新重要制度。在制度体系中,重要制度上连着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下接着各种具体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提高制度建设的实际成效
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和科学的改革方法,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的实际成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老百姓的关心点、期盼点入手抓住制度建设的着力点、突破口,使制度建设的成果真正顺应民心、惠及民生。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充分汲取人民智慧,及时总结各方面的实践探索,把实践经验提炼上升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化成果。还要注意处理好人民群众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既要及时推出能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制度机制,也要进行前瞻性制度设计,保障好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
注重系统集成。改革越向纵深推进,就会面对更多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各领域改革的关联性和互动性明显增强,制度建设要更加注重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系统集成,推进各方面体制机制的配套和协同。比如,《决定》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中提出:“围绕实施国家发展规划、重大战略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把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都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中提出:“强化贸易政策和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这些都体现了制度建设更加注重系统集成的要求。要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强化各项制度的系统集成,使各项制度彼此呼应、相互促进,不断释放改革效能。
注重破立并举、先立后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不得法则事倍功半甚至产生负作用。”破,就是破除妨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立,就是建立新的体制机制,使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如果旧的制度破除了,新的制度还未建立起来,就容易形成制度真空,影响改革的最终成效。新的制度逐渐成熟并推开后,旧的制度随之退出,能够使改革的力度、速度与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更好统一起来,避免改革中出现风险矛盾叠加的状况。要把破与立更好地统筹起来,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把握政策调整和推进改革的时度效,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稳扎稳打地把改革继续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