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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诗波(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作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国家级平台,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高技术产业方面,担负着开展试点示范和探索有效路径的职责使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相关改革部署对自创区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自创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自2009年3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第一个自创区以来,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有23家自创区,覆盖全国21个省市区,涉及60个城市、66家国家高新区。经过15年发展,自创区在创新资源集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和科技体制改革试点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创新资源集聚力和科技型企业成长率大幅提升。截至2022年末,自创区拥有高校院所846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分别为440家、252家、833家、676个和97个,占全国总数的82.6%、72.0%、52.0%、42.1%和69.8%,成为我国科技资源最为富集的区域。同时,自创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上市企业分别达到11.4万家、11.8万家和2468家,占全国总数的28.4%、26.0%、47.2%。
二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支撑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例如,中关村自创区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东湖自创区的光电子、天津自创区的风能产业规模分别占到全国的11%、50%和30%。同时,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23个自创区内高新区共实现营业收入40.9万亿元、工业总产值21.6万亿元、净利润2.9万亿元、上缴税费1.6万亿元、出口总额5.1万亿元,分别占国家高新区的76.6%、68.7%、76.4%、72.4%、86.9%。
三是在科技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方面进行有益探索。例如,中关村自创区先后试点了“1+6”“新四条”“新新四条”和“二十四条”等股权激励、税收优惠改革措施;东湖自创区推出“黄金十条”,开展国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成都自创区在全国率先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等。
但还要看到的是,与国家赋予自创区的重要使命相比,自创区的发展仍然存在诸多短板和不足,改革试点功能弱化、配套支持政策不完善、创新引领和区域辐射影响力不足等问题凸显,制约了自创区高质量发展。
新起点面临新需求新使命
当前,我国正进入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站在新起点,自创区必须肩负起新使命。
一是加快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成为推动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的策源地。当前,全球科技创新发生深刻变革,世界各国纷纷抢占科技发展先机。在未来全球科技和产业竞争中赢得先机,是国家赋予自创区的重要使命。自创区要加快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科技基础设施和未来科技园区,着力打造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承载地,并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开展“大兵团”协同作战,在量子科技、新型储能、脑科学与脑机接口、超导材料等前沿技术领域尽快实现突破,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抢占世界科技制高点提供战略支撑。
二是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成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安全和国防安全等的坚强后盾。当前,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在粮食、能源、国防、产业链和供应链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的风险加大。对此,自创区要实施更高水平的开放创新,强化全产业链技术集成创新,加快在关键核心技术、关键基础零部件和关键基础材料等方面取得突破,实现产业链安全与价值链跃升,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安全和国防安全等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三是全面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型工业化水平,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和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引领区。目前,我国制造业体系许多环节仍处在国际产业分工与价值链低端。依靠科技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是新时期自创区建设的重点任务。对此,自创区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在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的同时,协同推动新型工业化试点示范,支撑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多措并举强化改革试点功能
面对新需求新使命,自创区不仅要在高科技产业培育上发挥重要示范作用,更要大胆改革和先行先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全面创新,加快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率,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中国式现代化探索新路径。
一是加强自创区顶层设计与体制机制建设。在中央科技委员会的领导下,完善自创区部际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明确新时期不同自创区的职责使命与功能定位,支持自创区探索与创新功能区相适应的新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考评体系。统筹推进自创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高能级政策创新平台改革事项,构建高效协同、一体化联动发展新格局,实现政策互通、优势互补。
二是强化自创区制度创新与改革试点功能。充分发挥自创区改革“试验田”的作用,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协同发展,鼓励各自创区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树立“全球选才”理念,持续深化科研体制、成果转化和科技评价等领域改革试点,探索“非禁即入”“底线监管”等准入和新兴产业监管制度,为新场景、新赛道、新产业培育提供新的制度供给。实施更积极、更开放的人才政策,引进国际一流战略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
三是提升自创区新质生产力与新型工业化引领带动能力。聚焦产业发展方向,推动各类重大科创平台同新型研发机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小试基地等在自创区协同化布局,支撑和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支持和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在自创区前瞻布局通用人工智能、合成生物、智慧能源、类人机器人等未来技术新场景。在自创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促进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在重点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快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
四是鼓励自创区加快构建科技开放合作与产业创新协作网络。依托自创区战略平台布局建设一批“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和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开放创新平台,积极对接国际制度规则,加强前沿技术引进和转化。鼓励自创区有条件的单位牵头承担政府间国际合作研发项目,支持企业设立一批海外研发中心、离岸孵化器。加强不同自创区之间的交流合作,通过园区共建、园区托管等方式,鼓励发达地区带动欠发达自创区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解决区域发展不均衡、不协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