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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洁(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
改革改什么,怎么改,这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我们的改革不论怎么改,其方向都是为了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什么人”,是改革最根本的价值立场。我们的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依靠人民的改革、为了人民的改革,改革成效是由人民来评判和衡量的。
依靠人民进行改革。改革开放作为中国的“第二次革命”,主要是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涉及生产、分配、教育、技术等各领域各方面,是为了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根源于社会基本矛盾,但是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规律不可能自发地起作用,必须通过人民群众这一改革主体才能实现其作用。人民是改革的主体力量。回顾我国四十多年的改革历程,有不少改革举措就是人民群众的发明和创造。比如,我国的改革起步于农村,安徽小岗村是农村改革的主要发源地。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蕴藏着问题解决思路。改革开放过程中很多问题一时难以找到解决方案,汲取群众智慧、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寻求群众帮助,能有效提高决策科学性。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实际是了解和把握事物发展真实情况的第一手材料,蕴藏着最朴素的问题解决思路和实践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和挑战,只要有人民支持和参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越不过的坎。”这是对人民改革主体地位的深刻诠释,充分彰显了人民在改革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为了人民进行改革。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要站在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都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始终不渝为人民利益而奋斗。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为人民谋幸福的奋斗史。改革的方向不能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社会主义制度内在规定着改革是为了人民而进行的改革,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改革的目的归根结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站在人民立场、从人民利益出发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调动人民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社会民生问题和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重点解决的痛点难点、焦点热点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时强调:“要从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注重从就业、增收、入学、就医、住房、办事、托幼养老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多推出一些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多办一些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使改革能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这是基于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而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和着力点,既是人民利益的表达,也有利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改革成效由人民评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改革,不仅意味着人民是推动改革的主体,要为了人民而推进改革,还意味着人民是改革成效的评判者。改革是否成功,要由人民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最终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这一标准是人民利益至上的体现,彰显了人民在改革成效评判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人民评判既是对改革结果的评判和衡量,又将进一步推动改革走向深入、走向全面,使全面深化改革更加适应人民的愿望和诉求。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要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有盐同咸、无盐同淡,努力为人民创造更美好、更幸福的生活。要始终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人民是改革成效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