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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志刚(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
建设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自贸试验区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要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作用。
自贸试验区建设成就显著
一是制度创新成果显著。21个自贸试验区累计有302项制度创新成果得以复制推广,包括以国务院发函等方式集中复制推广的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共七批、合计167项,由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商务部)总结印发供各地借鉴的“最佳实践案例”共四批、合计61个,各部门自行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74项。
二是开放型经济有实效。《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2023)》指出,2022年,21个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2225.2亿元,占全国的18.1%。其中,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863.4亿元,同比增长53.2%。21个自贸试验区实现进出口总额7.5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占全国的17.8%。据商务部自贸区港司数据,2023年上半年,21个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1300亿元,同比增长8.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9个百分点。总体来看,21个自贸试验区以不到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占全国18.4%的外商投资和18.6%的进出口总额。可见,自贸试验区在扩大贸易投资规模、优化贸易投资结构方面有着积极作用,有利于促进我国开放型经济体制更高水平发展。
三是更好服务国家战略。自贸试验区的根本原则就是服务国家战略。从分批设立的21个自贸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及其试点任务来看,也明显体现出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布局意图。这些国家战略包括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倡议等。
四是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自贸试验区立足自身资源禀赋,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优化要素配置与供给,形成了油气、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一批世界领先的产业集群。此外,自贸试验区在区域协同、跨境合作等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例如,沿边自贸试验区基于“沿边+跨境”的区位特色,抢抓RCEP机遇,统筹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与周边国家开展跨境产能合作,推进产业链供应链的跨境布局。
自贸试验区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要提升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能力水平。自贸试验区应率先主动对标对接RCEP、CPTPP、DEPA等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不断优化制度创新领域,在“市场准入、投资保护、竞争中立、环境政策、争端解决机制”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及引领作用的领域进行压力测试和重点突破,提升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的层级,实现高标准国际经贸制度供给。
二是要提升市场准入水平。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设计,优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使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和行业,尤其是负面清单应与国际通行规则进一步衔接,持续推动清单事项缩减。
三是要提升改革系统集成、协同创新水平。加强更高层面总揽全局的顶层设计,理顺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机制,真正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提升系统集成性制度创新水平。打造全国统一的制度创新共享平台,探索自贸试验区跨区域、跨境、与其他特定功能区(如开发区、高新区、国家级新区等)的联动协同机制,实现要素资源配置的优化、协同和共享,推动自贸试验区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协同创新的良好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