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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中华文明、数据确权、营商环境、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管宁: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的发展活力源自其五个突出特性】
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管宁指出,中华民族在农耕时代就创造了举世公认的灿烂文化和辉煌成就,成为世界四大文明中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展示了中华文明深厚底蕴、坚韧品格与历久弥新的生命活力。这一活力源于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和创新性。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得益于优秀文化基因,更得益于充满创新活力的文明智慧。中华文明的连续性不是模仿重复、故步自封的延续,而是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延传。中华文明的伟大创造在创新中更迭发展,不断展示着东方文明与华夏风采。中华文明的伟大精神在创新中绽放异彩,持续装点着华夏文明的艺术殿堂。面对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我们要深入探究传统文化精髓与发展规律,加强对优秀文化基因的传承与发展,使中华文明之脉生生不息。中华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中的璀璨之花,其生生不息的发展活力,还来自其统一性与包容性。中华文明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历经艰难曲折并在探索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这既得益于“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的传统文化智慧,也得益于融为一体的各民族文化,还得益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共同信念。这种统一性不是封闭、僵化的,而是开放、包容的融合为一,是在统一性基础上秉持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取向,是对世界文明兼收并蓄的开放胸怀。统一性为文明交流互鉴提供稳定基础,包容性为统一性注入充沛活力。在现代文明的制度形态建构中,我们既传承弘扬、创新发展中国古代治国理政思想智慧,又积极借鉴、兼收并蓄世界各国现代化先进经验。中华文明得以延续数千年而不间断,还在于具有突出的和平性。。“和平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历史车轮向着光明的前途前进。
摘编自《光明日报》
【王利明:以数据确权更好地开发和利用数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表示,数据是重要的新型财富,数字经济在一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或者国家财富中的比重不断上升,未来世界经济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数字经济的竞争。建立数据保护立法制度,推动和保护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研究解决数据确权和保护问题。一方面,数据确权有利于激励数据生产。只有保护数据财产,才能使人们产生未来取得利益的合理预期,从而产生投资、生产数据的意愿,产权的激励效应由此得以发挥。另一方面,数据确权有利于促进数据流通。其既能为数据流通提供了确定性和可预见性,从而减少了相应的法律风险,又能有利于减少数据流通的障碍、降低数据流通的成本。此外,数据确权有利于解决“数据孤岛”困境。在承认数据处理者对数据的权利后,数据处理者可以自己利用或者许可他人利用相关数据,既保障了数据处理者的权益,也有利于通过市场手段促进数据的流通与利用。当然,需要明确的是,数据确权应当是对数据处理者确权,而不是确认每个用户或数据来源者对作为非个人信息的数据享有财产权。在数据中包含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下,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已经足以保护作为自然人的用户的权利,特别是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既注重保护个人的人格权益,又通过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所规定的损害赔偿制度实现了对个人信息财产权益的保护,而没有必要再额外通过确认用户对作为非个人信息的数据享有数据财产权益的方式对其提供保护。
摘编自《经济参考报》
【许召元:多方着手优化与完善营商环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许召元表示,营商环境直接影响到每一个经营主体的成长、创新和发展,影响到所有经营主体的活力和增长动力,是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当前应聚焦4个方面持续进行优化与完善。 一是全面优化有利于质量强国建设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只有建立这样的营商环境,让消费者能够获悉产品质量信息,才能使优质产品更易于获得消费者认可,实现优质优价,才能更好地利用市场力量引导企业实现质量升级。二是以治理账款拖欠为核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经济发展效率变革。当前对于解决企业之间的账款拖欠问题体制性、机制性办法不多,还没有将这个问题作为企业信用的重要方面,需要在解决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拖欠经营主体欠款的基础上,进一步着力解决企业之间的拖欠账款问题,在时机成熟时将拖欠账款作为企业信用的重要方面。这也是扩大制度型开放,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建设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三是进一步强化有利于创新发展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动力变革。全面建立并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进一步落实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环节。创新本就是高投入高风险的活动,创新能否成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创新取得的成果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被假冒或侵权时得不到充分的赔偿,将极大地打击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四是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塑造更加有利于扩大内需战略的营商环境。要不断促使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再上新台阶,更快地形成消费者对国货“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的局面,对促进扩大内需发挥重要作用。
摘编自《学习时报》
【魏志奇:着力推动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协同共进】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地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魏志奇认为,面对全球科技竞争的新挑战和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要赢得主动、赢得未来,就必须处理好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的关系,使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协同共进。处理好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的关系,既不能只强调开放创新而忽略自主创新,也不能只强调自主创新而排斥开放创新。一方面,要在开放环境下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我们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加强自主创新。当今世界,开放融通的潮流滚滚向前,自主创新是开放环境中的创新。在开放中推进自主创新,可以提高自主创新的技术起点、缩短自主创新周期、降低自主创新成本。要用好全球创新资源,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推进自主创新。另一方面,在开放创新中要特别注意培育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如果不能消化吸收引进的技术,不仅不能培育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而且还会形成对技术引进的依赖。激烈竞争的世界里没有免费的午餐,必须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培育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要搞清楚哪些是可以引进但必须安全可控的,哪些是可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哪些是可以同别人合作开发的,哪些是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自主创新的,进而采取不同的创新策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推进创新,不断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摘编自《经济日报》
(光明网记者 郑芳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