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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数字经济发展、供给体系建设、网络立法、“两大体系”建设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范恒山:集中力量打通数字经济发展梗阻】
范恒山认为,近年来,我国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抓手,积极推动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但同时,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大而不强、快而不优问题仍然突出,需要以切实举措着力打通梗阻。首先,要通过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数字基础设施的统筹部署、协调布局、一体建设、融通运用和普惠共享,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和市场化流通交易,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其次要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普惠性数字转型服务,加快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继续大力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再者要通过发挥数字技术在优化经济社会治理中的优势和作用,系统推进政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提升数字治理水平。同时,还要坚持法规约束与教育引领相结合,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运用数字技术的本领,提高全民数字素质。
摘编自《人民日报》
【贾珅:培育构建高质量供给体系的优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贾珅认为,加快构建高质量供给体系在我国扩大内需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也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明确抓手。具体来看,构建高质量供给体系的基础在人才,要发挥人力资本作用,更加注重调动和保护人的积极性,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形成人才国际竞争新优势。构建高质量供给体系的重点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要进一步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同时构建起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构建高质量供给体系的关键在科技创新,要加强基础研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激发各类要素创新潜力和活力。
摘编自《经济日报》
【李怀胜:安全是深刻理解十年来网络立法成就的一把钥匙】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认为,安全是十年来网络立法的基石和底色,可以从三个视角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网络安全立法成就。从时间的纵轴来看,坚持纲目并举,深化探索保障安全的内涵,建构了深度厚度兼具的网络安全立法。党的十八大以前,我国网络安全立法存在数量相对稀少、内容相对单薄、规范相对粗疏的问题。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既有效整合了过去分散在不同法律部门中的、相对支零破碎的网络安全规范,又为今后的网络安全立法确定了基调、明确了指引。从规范的横轴来看,坚持体翼并行,深化探索保障安全的形式,建构了多体多面的网络安全立法。在规范类型上,中国的网络安全立法坚持多点多面同时开花,将网络安全立法深入到网络世界的“田间地头”;在规范后果上,网络安全立法打通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界限,实现了对网络违法后果的“全通道治理”;在规范内容上,网络安全立法实现了从最初的系统安全、运行安全建构到以后的数据安全、内容安全的建构。从思想的立轴来看,坚持道术并用,深化探索保障安全的理念,统筹协调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建构了行稳致远的网络安全立法。
摘编自光明网
【郭丽岩:推进“两大体系”建设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形势研究室主任、研究员郭丽岩指出,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统筹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高标准市场体系(下文简称“两大体系”)建设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方面,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项战略任务,推动基础设施体系现代化则是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统筹推进两大体系建设是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践路径。另一方面,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依靠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建设,从而在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中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基础设施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但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体系的协调性、系统性和整体性有待增强,因此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构建新征程上与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高品质追求相适应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高标准市场体系。
摘编自《学习时报》
(光明网记者徐倩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