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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曲哲涵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作为宏观治理的重要基础和宏观政策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发挥好财税政策支农强农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财税政策持续增投入、强引导,在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推动缩小城乡差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加力提效、精准施策。2022年,为有效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中央财政在关键节点分3批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补贴400亿元,有力调动种粮农民和粮食主产区积极性;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央财政2022年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84.76亿元;将农、林、牧、渔业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中央财政投入超百亿元推动构建省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财税政策全方位发力,让农民群众对党的惠农政策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作为宏观治理的重要基础和宏观政策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发挥好财税政策支农强农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稳步提升财政投入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要继续调整优化补贴方式,提升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要通过增加农业水利建设投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升保障水平等,来提高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减少农业发展风险、稳定农民种粮预期。要完善支农资金政策,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支持各地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使乡村更加美丽宜居宜业。
提高财税惠农效果,需要依靠改革增动力、添活力。一方面,须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避免“撒胡椒面”,综合考虑乡村振兴“补短板”“锻长板”所需,通过优化涉农资金源头整合、实行大事要事清单管理、加大资金资源同向集聚力度等方式,进一步打破条块管理分割、资金使用分散的局面,实现涉农资金“握指成拳”;另一方面,要提高部分农业补贴项目的针对性,真正发挥促进农业生产的作用。此外,要注重财税金融政策协同发力,完善财政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提高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信贷的能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最大限度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乘数效应。
保证涉农财政投入的每一分钱都“落地有声”,要防止“跑冒滴漏”,加强管理,强化问责。要利用好现行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一竿子插到底”,同时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以及税收大数据等手段,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对涉农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链条跟踪管理。对“补人头”“补地头”等各类惠农补贴和涉农税惠政策的效能,要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价,不断动态调整完善。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用好财税政策“指挥棒”,聚焦重点,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将更好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亿万农民的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