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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小宁(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钟世潋(西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是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观点的集中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初心使命和根本宗旨的内在要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五年来,各级政府“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仔细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群众冷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的价值主张,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根本要求和创新发展,是对“英雄史观”的理论性和实践性超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也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指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理论是来自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的理论,人民的创造性实践是理论创新的不竭源泉”。这些都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既是认识来源于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实践的辩证过程,也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和工作方法。比如,从人民群众中选择产生的代表委员把从基层群众中调研收集到的民意和建议转化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传递社情民意,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再回到基层群众中进行宣传解释,进而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这本身就是一个“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的过程。同时,“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还蕴含着深刻的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立场。建党百年来,我们党能够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根本要求,体现了唯物史观在考察历史创造者问题上的方法论原则,摈弃了以往旧哲学关于“英雄随心所欲主宰历史”的错误观点,真正回答了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奋斗中为什么能够成功和未来怎样继续成功的历史之问。
“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是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积累起来的宝贵经验,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建党百年来,党领导人民进行了伟大斗争,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其中,“坚持人民至上”是重要历史经验之一,也是党践行群众路线的最好诠释。作为我们党在革命战争年代进行革命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根本工作路线,践行群众路线的关键就在于“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从人民中来”要求我们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更加自觉地维护人民利益,更加主动地汇聚人民智慧,“到人民中去”则要求我们更加深入人民、服务人民、引导人民,增强党在人民中的向心力、凝聚力、感召力。从实践维度看,“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强调以实践为媒介,仔细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群众冷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实施中,不仅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办法集中起来形成正确的决策,还要回到人民群众中宣传解释,将决策化为人民群众的行动,并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检验这些决策正确与否。对此,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好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都应该顺应人民意愿、符合人民所思所盼”,这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奋斗历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历久而弥新。
从历史维度看,“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强调群众路线具体工作方法的赓续弘扬。党在斗争实践中逐渐认识到,革命斗争必须紧紧依靠和充分组织动员人民群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治国理政的高度,强调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累了人民群众的更多信任,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更大支持。可以说,“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积累起来的宝贵经验,还构成了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也是心怀“国之大者”,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所在。
“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是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所在。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不是一种定制的产品,全世界都一个模式、一个规格。”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都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政治制度模式,都可以走出自己的民主发展道路。然而,任何民主形式都不可能脱离社会政治条件来抽象评判,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实践最有说服力,这个国家的人民最有发言权。
中国的民主没有照搬照抄西方民主模式,而是创造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的群众路线基本工作方法,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
一方面,“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从国体意义上明确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国家形态内涵。人民当家作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和核心,强调人民通过有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环节各方面都体现人民意愿、听到人民声音,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人民主体地位,使人民当家作主更好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另一方面,“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所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也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既有选举权,又有依法广泛参与国家治理的权利。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何重大决策、任何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经过广泛充分协商讨论,在各方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符合人民利益的政策和措施,以此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独特优势和根本所在。
“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是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凝聚起磅礴力量的动力之源,是与西方式现代化相区别的显著标志。人民群众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也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行稳致远的最重要保障,党的领导凝聚了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来看,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生动写照,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也是对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建党百年来,党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主人翁精神。同时,党也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特别是通过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汇集民意民智,履职尽责、参政议政,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把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团结起来,使“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成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凝聚起磅礴力量的动力之源。
而从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来看,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对于拥有超过14亿人口的中国来说,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决定着中国式现代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中国要实现的现代化不是部分人和部分地区的富裕,而是涉及14亿多人口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两极分化,是现代化进程中的深刻教训,而中国式现代化摒弃西方现代化所遵循的以资本为中心的逻辑,强调“以人为本”,注重保障基本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让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可以说,“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成为人民群众的领导核心和主心骨,之所以能凝聚起人民的磅礴伟力的成功密码,也是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凝聚起磅礴力量的动力之源,是与西方式现代化相区别的显著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