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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雨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改革开放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抓住经济全球化机遇,坚持扩大开放不动摇,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当前,我们正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在更高水平开放的条件下进行。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经济格局深刻变化,外部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层出不穷。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抬头,世界经济开放发展的环境日益严峻。地缘冲突加剧,加速了国际经济秩序演变和产业链供应链重塑。新冠肺炎疫情叠加乌克兰危机影响,世界各国复苏进程不一、宏观经济政策进一步分化。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刻重塑生产、生活与贸易方式,数字化转型与绿色发展不断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各国在积极抢抓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在加大力度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争取新领域新议题治理话语权。我国推进开放发展、开放创新的紧迫性日益凸显。
新形势下,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是主动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选择,是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注入新动力的内在要求,也是更加有力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路径。
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关键作用,要围绕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深化商品、服务、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把握机遇、趋利避害,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高水平开放,要从六个方面重点着力。
一是以制度创新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提升,加快形成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对外贸易和跨境投资是畅通经济循环、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要进一步推动贸易监管模式创新和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贸易结构优化、新业态培育和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高水平走出去、高质量引进来,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更好地服务新发展格局构建。
二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实现与高水平开放联动,打造有利于公平竞争、更具吸引力的市场环境。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通过提高政策稳定性与监管一致性,巩固增强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吸引力。依托各类开放平台加快开放步伐,坚定国际社会对中国持续推进改革开放的信心和预期,吸引高端要素资源参与我国高质量发展。
三是抢抓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开放。我国已正式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这符合抢抓数字化转型新机遇的需要,与此同时也对加强数字治理和开放监管提出较高要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通过加大压力测试和提升监管能力,促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便捷流动,充分发挥我国数字产业竞争力较强优势,拓展新兴领域国际合作新空间。
四是以服务贸易开放创新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服务业开放、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是国际价值链升级的新动力、新方向,需切实加大对服务贸易领域开放与业态创新的改革探索,做强我国扩大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点,为深度参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奠定基础。
五是以高水平经贸合作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继续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分享中国机遇、深化互利共赢合作,加快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持续完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六是建立适应高水平开放要求的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发展与安全的有机统一。越是开放越要重视安全,越是重视安全越要坚持开放发展。要紧紧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新技术创新监管模式、加强监测预警,以科学监管、协同监管、精准监管实现由“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构建与更高水平开放相匹配的风险防控体系,保障以开放抓机遇、促发展的同时,有效防范突发性、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