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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着力强化成果高质量供给与转化应用。《意见》为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式指明了方向。科技成果评价有怎样的重要意义?当前我们需要构建什么样的科技成果评价标准?科技成果评价要“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对此,多位专家分享了他们的思考,探讨构建科学合理的科技成果评价标准。
科技成果评价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具有导向作用
李闽榕(中智科学技术评价中心理事长):
科技成果评价是对科技创新成果的衡量和认定,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具有导向作用,是推动国家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和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了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促进科技成果实现高效转化,激发科研工作者的创新活力,我国在建立科研成果评价标准方面进行了的深入的实践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研究和建立科研成果评价标准,需要把握好几个重要方向:
首先是要深入认识和把握创新本质。创新是人类特有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本质上是创新思维的外化、物化,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构建科学的科技成果标准体系,需要能够正确评价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其次是深刻把握创新现状和创新能力的关系。科技创新能力是创新主体在某一科学技术领域具备发明创新的综合实力,在宏观层面表现为一个国家在世界范围内对创新资源的吸引力和创新空间的扩张力。建立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必须要正确认识创新主体的创新现状,构建重在提升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评价标准体系。再者要把握和处理好简便操作与客观评价的关系。构建客观科学的科研成果评价标准,要在以已有的客观数据为主体的基础上,尽可能多使用客观统计数据。在客观统计数据确实不足的情况下,可以使用问卷调查法等作为辅助,但要把握好这类数据的使用比重。同时要重视增强标准应用的简便性和可操作性。此外,还要科学把握科研成果的特性与共性的关系,尽可能构建能够较为广泛实用的科研成果评价标准体系。世界上虽然不存在单一完美的评价方法,但不同学科、不同产业领域科技成果在科学价值、经济价值、技术价值等方面有许多共性,要借鉴共性、挖掘特性,尽可能构建起能够广泛适用的科技成果评价标准体系。
聚焦现实,放眼国际,构建系统、专业、公正、包容、全球化的科研成果评价路线图
吴维海(国合华夏城市规划研究院院长):
当前我国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范围包括基础性的研究成果、应用性的研究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三大类。科学技术成果评价以鼓励创新、加快人才培养、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为导向,以科学价值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为特点,行为主体包括委托方、受托方、被评价方。科学技术的经济评价是重要内容,包括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三个方法。我们对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的方法也借鉴了国际经验,采用了包括实地调研法、专家打分法、纵横比较法、标杆分析法等。要构建系统性、专业性、公正性、包容性、全球化的科研成果评价路线图,个人认为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及标准化的难点,进行评价标准的体系建设。围绕科技研发的短板,制定针对性的、典型性的策略,贯彻落实《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等相关政策文件,研究优化评价标准及体系,加强标准科技创新的互动,将标准研究、评价体系、成果认证等纳入国家科技计划,争取财政支持范围,将各项标准和评价机制作为科研考核的重要指标,完善科研成果应用与成果报告等制度,促进科技成果评价的标准化、产业化、规范化。
第二,聚焦经济民生短板,谋划重点科技项目与评价标准化建设。抓住重大的核心技术公关与成果应用,谋划科技成果研发与评价体系,围绕核心的基础零部件、传感器、关键技术材料、先进技术瓶颈,强化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与标准的研制,推动国家政策、行业投资和科研经费向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民生短板聚集,通过科学、公正的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推动科研成果的突破。
第三,聚焦行业重大问题的缺陷,修订完善科研成果的管理办法和细则。借鉴各国的先进经验,采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从评价政策、评价方法、评价人员、评价过程、评价质量、评价监督和评价奖惩等方面,制定更加细化、公开、独立运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我们评价的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权威性、开放性。同时建立健全完善产业创新链的下游政策制定及相关政策的互动机制,体现政府对原始创新经费的倾向及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来纠正和解决科研评价成果的误区和短板。
第四,聚焦评价能力的提升和专业团队、科研体系的建设。当前,科技评价体系、团队、方法尚不完善,我们要进一步发挥协会与企业的作用,继续实行标准化体系改革,汲取社团、行业、企业的经验,发挥政府引导及监督作用,建立国家认可的机制,探索完善市场与发展的组合模式,加大政策扶持和激励力度,鼓励更多人才、资金和资源进入成果评价领域。
第五,构建国际标准和全球联盟。加强科技成果评价是国际性的战略工作,具有提升我国科技竞争能力的重大导航作用。推动区域性标准和全球标准的建设,要围绕国际、国内两条主线,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多边等标准一体化和评价互认为主要标准,建立标准成果评价体系,设立全球标准化组织和中国评价技术联盟。
健全完善多元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要用对、用好第三方评价
张玲玲(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引导规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专业化评估机构等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到底怎么发挥?我们讲到第三方评价。第一方评价是指由科技项目的承担方组织的自我评价,特点是被考核对象容易陷入“自我裁判”的冲突。第二方评价是指科技项目承担方的相关方所做的评价。第三方评价是独立于科技项目相关方的社会主体进行的评价,优点是具有独立性、专业性、程序性,有助于阻碍其他因素对评价的不当干预。有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的应用类研究成果更加适宜引入第三方评价。
在现行的评价模式中,有两个典型的案例,一个是青岛,政府通过建立政府、行业、评价机构、科技评估师四位一体的科技成果评价组织体系,通过出政策、建体系、搭平台、促改革,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还有江苏,通过转换过去由政府主管部门对科技成果进行鉴定的做法改由第三方科技评价,也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
当前第三方评价面临的困难,主要是缺乏完善的保障措施或法律法规来保证第三方整体的独立性、公正性。这就需要从两方面进行完善,一方面要强化科技成果评价立法、明晰评价参与主体权责,厘清第三方主体资质标准;另一方面是出台指导性科技评价规范,细化评估程序,理顺内部和外部监督程序。
(本文摘编自专家在“科技成果评价高层论坛”上的发言,内容有删减,光明网记者徐倩阳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