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傅夏仙
2017年末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对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则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从新农村建设到乡村振兴战略,从生产发展到产业兴旺,从生活宽裕到生活富裕,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创新,是新发展理念解决“三农”问题的最新理论成果。
创新推动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关键在于落实创新发展理念。要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做优做强农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农村电商等美丽经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
协调构建平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实现城乡之间、工农业之间的平衡发展。应该推动资本、人才等要素不断向农业聚集,不断满足农村地区对公共基础设施的需要,实现农业科技创新和工业科技创新平衡发展。同时着力提高农村居民收入,不断满足农村居民对医疗、教育、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的需求。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不断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绿色实现和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既要创造更多更优质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也要提供更多更优质的生态产品。因此,我们要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振兴,真正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推进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开放达成联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树立开放发展理念,加强农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探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汇聚全社会力量,发挥科研人才的支撑作用。同时,鼓励引导资本参与农村振兴,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要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以项目为纽带积极争取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低息贷款,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现代农业领域的交流合作,拓展乡村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和农业合作组织的中介作用,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做强做大农业产业,促进农产品的国际贸易。
共享实现公正。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其中,脱贫是最突出的短板。我们要坚定信心,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脱贫攻坚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坚决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