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养老保险改革专题报道①】
6月17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的深化养老保险改革与个人账户处置专题研讨会在京召开。20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5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并展开深入研讨。与会者一致认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变革无法早日走向成熟、定型的关键性症结,在于简单地将个人账户引入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会者认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必须坚持结构改革与参数调整并重,而坚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共养老金属性和化解个人账户是促使多层养老保险体系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为了进一步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言献策,中国社会保障学会联合光明网整理部分发言专家观点,由光明网理论频道独家刊发,以飨读者。
结构改革与参数调整并重
实现养老保险制度优化与可持续发展
作者: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郑功成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合理取向,应当是结构改革与参数调整并重,并实现有机联动。其中:结构改革的关键是要淡化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矫正其层次错位、功能紊乱的现实局面,以筑牢第一层次即公共养老金制度基石为前提,真正构建层次分明、价值取向鲜明、结构合理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参数调整是要改变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参数的僵化局面而增加应有的弹性,统筹考虑费基、费率、缴费年限、待遇水平、退休年龄等内在因素与财政、国资、物价等外部性因素,并赋予其有序调节的功能。
在多层次体系中,应当以基于公平并遵循互助共济规则的公共养老金为稳定基石,以兼顾公平与效率,并具有公共政策导向的职业或企业年金为有效补充,以基于效率并服从市场交易规则的商业养老金为水平提升。三个层次的使命与功能分别是稳定基石、有效补充与水平提升的关系。在多层次制度体系中,公共养老金必须由政府参与并扮演信用担保人角色,必须赋予其增进国家认同、收入再分配、促进社会公正与社会团结的功能,切实提供稳定的安全预期,让人民始终对其充满信赖;职业或企业年金应当属于政策性养老金,它受公共政策的牵引但属于企业或机构的自主行为,还应当将灵活就业者与农民等劳动者纳入视野;而商业养老金则应当服从市场竞争规律,按照商业交易法则加以发展。
所谓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在公共养老金制度中不应当过分渲染,只有商业养老金属于自由交易的市场行为,并应遵循不缴不得、少缴少得、多缴多得的商业规则。如果简单地将市场或商业交易规则搬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动摇的将不仅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而且可能成为制造社会不公和滋生社会动乱的新根源。因此,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须以成熟并受公众信赖的公共养老金制度为基石,同时切实推进个人账户化的企业年金、商业养老金大发展,这才是我国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公共养老金制度,有必要统筹考虑费基、费率、缴费年限、待遇水平、退休年龄等内在因素与财政投入、国资划转、物价变化等外部性因素,并赋予其根据现实情形有序调节的功能,打好组合拳。
只要做到结构改革与参数调整并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就必定能够在维护公平、稳定的前提下实现可持续发展,否则,不仅无法摆脱现实困境,而且将埋下重大隐患。